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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法院设北京首个家事纠纷调解室:想离婚先冷静

2016年06月01日 15:4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孙莹)从今天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西城法院作为首批试点的法院之一,通过立案前冷静期调解、引入心理疏导辅助手段等,探索适合家事纠纷的审判方式。

  今天上午,心理咨询师王学荣老师早早赶到西城法院的家事调解室:田园风格的沙发、书架摆放得和家里客厅一样,壁灯打出柔和的灯光,让来者更容易放松下来。

  王老师今天接待的第一位求助者是身陷离婚诉讼的黎先生。黎先生不愿离婚,认为结婚30年的老伴儿就是在儿子的怂恿下才要离婚。经过王老师的评估,黎先生已经达到中度抑郁和焦虑。在心理咨询过程中,王老师帮助黎先生重新认识夫妻的矛盾究竟在哪里。黎先生的声调逐渐降了下来,他反复说,如果他们能早点接受心理咨询,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一步。

  在心理咨询的同时,家事调解室的另一边,人民调解员王建华正在和齐家兄妹三人开“圆桌会议”,调解他们的继承纠纷。一个小时的时间,调解员便为三人出具了调解书,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从而到房管部门完成过户。

  西城法院家事审判庭周艳华庭长介绍,这个调解室是专门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打造的,是全市第一个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室。

  周艳华庭长介绍,有些家事案件当事人,特别是离婚夫妻,打官司可能是冲动之举,因此,法院探索设立立案前“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法院会专门安排调解员安抚当事人情绪,调解纠纷。对于不能在“冷静期”内达成调解的,再及时依法立案。据统计,“冷静期”调解机制试行前两个月,调解和撤诉率就达到32.9%。

  “家事纠纷往往积怨深重,拒绝领取起诉书的、不到庭应诉的大有人在,有的甚至如仇人见面一样大打出手。”周艳华庭长说,对于那些赌气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涉及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引入心理疏导,解决了很多专业难题。 J001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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