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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装电梯须问小区全体业主?

2016年06月01日 16:4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巫云鹏报道:旧楼加装电梯涉及占用小区公共用地,是否应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由于认为一旧楼加装电梯侵犯小区其他楼房业主利益,5月31日,佛山市名苑小区住户骆先生状告佛山市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局,要求撤销对该小区B2座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次涉案加装电梯楼座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名苑小区,建设于2001年的名苑小区二期内仍然有多栋8层楼高的楼梯房。2015年起,名苑小区B2座居民在取得楼内居民100%同意的情况下,向南海区国土城建与水务局递交了《旧楼加装电梯申请》。2015年12月,经公示后,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正式批复同意申请,并由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下称佛山市国土规划局)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而,就在B2座楼栋准备进行施工时,施工行为引起了小区其他楼房住户的注意。不少认为小区公共面积被侵占的业主纷纷来到B2座楼下,与施工人员和B2座居民发生多次冲突。随后,认为B2座旧楼加装电梯侵犯小区其他楼栋业主利益的骆先生将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该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月31日,该案正式在禅城法院开庭。原告骆先生并未到庭,而被告除佛山市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局外,具体经办的南海区国土城建与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也同样出庭。

  旧楼加装电梯,必然会占用部分小区公共面积。然而,这是否侵害了全体小区业主的权益?

  佛山市国土规划局认为,旧楼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而B2座加装电梯已征得该栋住户100%签字同意,符合两个“三分之二”的规定。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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