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贼偷厅官”案在合肥开庭审理
中新社合肥6月3日电 (张强)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林晓君、唐水燕、房云云涉嫌犯盗窃罪和被告人唐燕平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2014年7月,“女贼”房云云涉嫌盗窃在受审中为求立功,举报在时任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副局长的胡沅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某某两名厅官家中盗窃价值200多万元人民币的财物,此事备受各界关注。
2016年1月,胡沅在合肥市中院受审。另一名被举报官员陈某某的情况,目前没有相关部门发布。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林晓君与被告人唐水燕原系夫妻关系。被告人林晓君、唐水燕、房云云共同组成了一个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场所或住所为盗窃目标,利用处于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实施盗窃的团伙。
该团伙在2007年至2014年间,先后在浙江、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山西、安徽、山东等地作案25起,其中被告人林晓君负责策划盗窃手段、寻找盗窃目标以及转移赃物,被告人唐水燕在2007年至2013年间负责实施盗窃,2013年之后负责安排被告人房云云等处于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实施盗窃。
据指控,被告人林晓君、唐水燕二人共盗窃现金人民币539800元、港币40000元、澳元2130元、美元400元,并盗窃大量贵重物品,其中部分鉴定价值人民币884321.3元。被告人房云云盗得现金人民币101800元,并盗窃大量贵重物品,其中部分物品鉴定价值人民币652732.3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唐燕平与被告人唐水燕系兄妹关系,曾帮助被告人林晓君、唐水燕保管所盗之物,且知晓所藏物品系盗窃所得。
检方认为,上述四人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林晓君、唐水燕、房云云刑事责任,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人唐燕平刑事责任,且被告人林晓君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林晓君等四人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由于案件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