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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黑老大”二审维持原判 王华和孙培国被判死刑

2016年06月06日 16:16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 

  本报鹤壁讯 6月3日,河南省高院对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王华等19人涉黑案二审宣判,主犯王华和孙培国2人被维持一审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王华在漯河声名远扬,一面是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并获得漯河市知名企业家、杰出民营企业家等称号,另一面却实时操控着地下“黑势力”,暗流涌动,涉及放火、赌博等19项罪行。

  2015年8月10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华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等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培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孙培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2月1日至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鹤壁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上诉案。6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华案”进行二审宣判,王华和孙培国2人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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