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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把万元手包送闺蜜,能不能再讨回?

2016年06月07日 10:50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 

  一般来说,凡是自己心甘情愿送人的东西,说明自己对朋友是真心诚意的。不管多贵重的东西都愿意送给朋友。但有时候,也有人并不是真心诚意想要给朋友送礼物,而是觉得有些东西没啥用处。于是,就想把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送给别人,落个人情。然而,有人竟然在不经意间错把值钱的好东西送给朋友了;然而,正是因为这样,屈女士赠送闺蜜的万元手包就想讨回;然而,屈女士却未能讨回已经送人的手包。而且,对方还与屈女士发生了极不愉快的事情。如果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据荆楚网6月6日报道,最近,家住汉阳区碧水晴天社区的屈女士遭遇一件“烦心事”,由于自己“不识货”,误把价值万元的手提包当礼物转送给了闺蜜,如今想要回却遭到拒绝,还被闺蜜恶语相讥,两人也因此撕破了脸皮。5月31日,屈女士在个人微博上“吐槽”,求网友支招。

  平心而论,屈女士的赠予是自觉自愿的,并不是对方向她索取的。所以,对方接受屈女士的赠予并不违法。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两个人真是好上加好的闺蜜,屈女士是不必在乎这个万元手包的;如果对方与屈女士是无话不说的那种闺蜜,对方也不会非要占有屈女士的这个手包,只要屈女士提出想讨回手包,对方会毫不犹豫地将手包退还给屈女士。

  然而,即便是对方愿意将赠予的手包退回来,对屈女士的诚实守信人格与尊严是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的;然而,如果对方拒不退还屈女士的上万元手包,则对方的人格与尊严也会受到令人质疑和诸多误解。

  因此,屈女士可以按照律师的指点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申请停止自己的赠予行为。但是,那又怎样?屈女士只不过是在表面上得到了一个上万元的手包。然而,自己的人格与尊严却随着法院法律程序的完成,彻底丢失在过去的记忆之中了。而且,两个闺蜜间的友情就会一去不复返。那样,两个人的朋友关系也就不复存在了。而这样的结果,完全是由屈女士自己办事粗心大意造成的。

  由此可见,向他人赠送礼品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能像屈女士这样粗心大意,彼此弄得十分尴尬与无奈;由此可见,赠予他人物品一定要真心诚意,只要接受赠予的对方没有主观故意让赠予者的人格尊严和经济等方面造成损失,赠予者千万不要对自己的赠予行为进行反悔。否则,双方彼此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不应有的感情伤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人们常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为人处事一定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绝不能拿自己的诚实守信原则开玩笑。而且,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而且,要勇于担当责任,朋友之间不能失去信任,朋友之间不能爱财如命。

  人与人之间,只有彼此相互体谅对方,才能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只有心底无私天地宽,彼此才能真正成为挚友和诤友,而不会变成互不相让的仇人。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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