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离婚后房产判给前夫 女子拒腾房砍伤租客

2016年06月11日 03:2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夫妻离婚后,法院将房产判给了男方,但女方一直未腾房。男方申请法院强执后,没通知女方就将该房租给他人。女方回到家后很气愤,手持两把菜刀砍伤了两名男租客。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女子马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批准逮捕。

  去年12月马某和丈夫党某离婚,两人位于石景山区西山枫林小区的一处房产被法院判归党某所有,但马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直居住在此处。党某申请强执后,马某仍不将房子腾出来。

  “5月17日,我叫搬家公司把马某的东西搬走,又把门锁换掉了。”党某说,当天他就将房子出租,他告诉租客该房他和前妻有纠纷,如果前妻来找就把租赁合同给她看。

  “那天6点左右我回到家,发现门锁被换了,敲门也不开,我就用砖头砸坏厨房的玻璃,爬上3楼钻了进去。”马某供述,她钻进家里后发现有两个陌生的男子,两人说是刘经理派他们来看房子。

  “我前夫的相好的就姓刘,我一听到有姓刘的就生气,我想撵他们走,冲进厨房拿了两把菜刀就朝他们俩乱挥。”马某说。

  两名租客被马某砍伤,经法医鉴定一人不低于轻伤二级,另一人不低于轻微伤。其中一人为了躲避马某,情急之下从厨房的窗户跳到楼下,致其腰椎压缩性骨折。

  “和她说了我们也是打工的,刘经理那有租房合同,是经理让我们来这里住,她一直喊不想活了,我最后趴到窗户处躲着,她又拿着刀过来乱挥,我只好从3楼跳下去。”被砍伤的男子周某说。

【编辑:吉翔】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