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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生电梯咬人事件 此前居民曾两次联名信反映

2016年06月12日 02: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2号楼西侧的涉事电梯仍旧处在关闭状态

2号楼东侧电梯还在运行,居民表示该电梯自1991年入住起从未更换过

  两封联名信为何难阻电梯“咬人”

  方庄发生电梯咬人事件 此前居民曾两次联名信反映问题 方庄“老爷”电梯困局待解

  6月7日下午,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二区2号楼发生一起“电梯咬人”事件,一位居民被夹成重伤。6月8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通报称,经初步判断,可能由于电梯制动力不足导致事故发生。北京青年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前方庄小区居民曾两次签联名信反映问题,但电梯故障依旧,直到7日下午发生了这起电梯悲剧。昨天下午,受害人张女士的女儿告诉北青报记者,张女士已于当天下午转入积水潭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电梯咬人”事件发生后,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2014年方庄地区一共有60部老旧电梯,但在过去两年间只改造了9部,目前仍有51部老旧电梯需改造。方庄地区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老旧小区居民楼产权模糊问题、资金申请审核流程和居民集资困难三方面的原因造成电梯改造速度缓慢。

  事件

  电梯故障拖行乘客15层 受伤居民昨转院治疗

  6月7日下午6点30分左右,家住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二区2号楼的张女士在一层乘坐电梯时,电梯突发故障,在未关门的情况下突然上升。当时,张女士刚迈进电梯,一条腿被卡在电梯与楼层的夹缝中,在被拖行至顶层15楼之后救出。经抢救,张女士已脱离生命危险。

  6月8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通报称,经初步判断,事故可能是由于电梯制动力不足导致。据悉,事故发生后,市质监局就此事召开紧急会议,调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和电梯技术专家赴现场开展进一步调查分析,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北京丰台方庄一小区被电梯“咬伤”的张女士仍在右安门医院重症监护室看护治疗。张女士的女儿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的母亲要在重症监护室度过五至七天的危险期。

  “由于伤势严重,失血过多,7日晚只进行了创口清理手术,只缝合了一半的创口。”张女士的女儿说,“目前无法判断伤势,要看这几天危险期恢复情况,如果恢复得好,可能安排第二轮手术,也可能要转院治疗。” 张女士的女儿表示,事故发生当晚物业工作人员到达了医院,但未明确表达对待此事故的态度,目前医药费由家里垫付。

  昨天下午,受害人张女士的女儿告诉北青报记者,张女士已于当天下午转入积水潭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她说,目前家属的意见是以保腿为主,医生诊断认为,张女士的伤属于揉搓伤,肌肉组织受到了破坏,即使保住腿,腿部的功能也很可能会大幅下降,不确定还能不能走路,同时脚部还需要进行植皮处理。张女士的女儿说,昨天住院的押金是由物业公司付的,对于今后的赔偿,她表示需要等母亲的情况确定下来再谈。

  调查

  该楼电梯屡次出问题

  居民4年两次签联名信反映

  据住在该楼的王女士介绍,她是1991年搬至该小区的,距今已有25年之久,但电梯一直没有更换过。记者走访该楼10余位居民发现,基本都有被这部电梯“关过”的经历。

  早在去年6月,北青方庄社区报就曾进行过有关该楼电梯“关人”的报道。记者当时体验乘坐了该楼电梯,发现电梯内的紧急电话虽然亮着灯但已无法使用,电梯按钮字迹模糊不清,其中,“关门”和“开门”按钮被手写标明,电梯运行时声音强烈,有明显摇晃感。

  6月8日上午,事发电梯所在居民楼的居民赵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2012年和2014年,他曾经先后两次和几个邻居一起牵头,召集楼内居民联署“联名信”呼吁解决电梯问题。

  赵先生和老伴住在2号楼,两个人都曾经有过因为电梯故障被困在电梯里的经历。赵先生说,自己当时带着孙子,结果电梯忽然停住了,电梯门也打不开,赵先生赶紧拍门求救,大约半小时后,听到求救声的邻居带着电梯工救出了赵先生和他的孙子。

  赵先生的老伴则表示,此前自己和许多邻居一起乘坐电梯,结果电梯停的位置比地面高出半米左右,大家都不敢坐了,一个个爬下电梯,改走楼梯下楼。赵先生说,楼内的两台电梯经常出问题,最严重的时候,有一次两架电梯同时出问题,导致住在十几层的老人们都要走楼梯上下楼。

  赵先生说,因为楼内的电梯问题频发,2012年,他和几个邻居牵头,在楼内贴出通知,告诉居民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到楼下小花园一起签“联名信”,将问题反映给上级。赵先生回忆,当时大约有七八十户居民在“联名信”上签名,大家签名之后,赵先生和几个邻居将“联名信”送到了芳城园二区的居委会。

  赵先生表示,当时交给居委会后,居委会表示会向上级反映,大家等待了很久,但电梯的故障依旧,电梯困人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2014年,赵先生和几个邻居觉得迟迟没有消息,决定再次向居委会递交“联名信”,这一次同样有七八十户居民签名。

  多位当时参与签名的居民向北青报记者证实,7日下午因为被电梯拖行导致受伤的张女士在两次“联名信”上都有签名。“我们发过‘联名信’,说明我们早就知道电梯可能有安全隐患。”然而7日下午,在“联名信”上签过名的张女士腿被夹在电梯缝隙之间,留下一地鲜血,震惊了所有人。

  对此,芳群园二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确实曾经收到过来自2号楼居民的联名信,但当时处理这件事的负责人员休年假了,因此需要请示领导才能回复相关情况。

  疑问

  在检验合格期内

  电梯为何“咬人”?

  6月8日上午,北青报记者在芳群园二区2号楼楼内东侧电梯内发现,上次安检期限截至今年5月份。其电梯使用标志显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北京方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保单位为北京信厦大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针对安检过期的问题,北青报记者致电该维保单位,其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电梯内的使用标志不是最新的,之前粘贴的被人撕掉了,我们上个月已经送检,有效期到2017年5月。”

  6月8日下午,北青报记者再次来到芳群园二区2号楼,东侧电梯内已经粘贴了新的电梯使用标志。此外,一位自称电梯公司代表的正在涉事电梯前端详电梯,他表示自己并非涉事电梯的厂家代表,而是因为出事之后,物业公司将方庄辖区每栋楼电梯的厂家都叫到了小区来开会,他打算在开会前先看看出事的电梯。

  “我干电梯20多年了,还头一次看到这种爷爷辈的电梯。”该男子说,电梯行业的国家规定是“5年一大修”,但有时候有的电梯使用频繁,虽然没到大修期,但也可能出现问题。“就像给车做保养,你是按年头还是按公里数?有的时候年头不到,公里数到了,就要保养,电梯也一样。”

  针对事发电梯的维保事宜,北青报记者再次致电上述维保单位,电梯为什么会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出现“咬人”事件?其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相关负责领导正在开会,暂时无法回复。

  随后,北青报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所,其工作人员透露,“(出事)这部电梯有检验报告,在检验有效期内。”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电梯的安全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

  回应

  物业公司

  此前正计划改造电梯

  根据丰台质监局上述工作人员的说法,方庄物业公司为电梯使用单位,也是电梯安全问题的负责单位。同时,北青报记者从方庄地区办事处安全办了解到,发生电梯“咬人”事故的芳群园二区2号楼,产权归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而管理单位为首开集团下属方庄物业公司。

  而根据《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是指房屋的产权人(私有住房既个人)或产权单位(公有住房既单位)。也就是说,电梯更新改造的出资主体是住户居民个人或单位集体,而物业公司作为委托管理方,有责任收取资金并进行电梯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维护。

  一位知情人士向北青报记者透露,2015年方庄物业就已经和电梯公司(厂家)签署改造芳群园二区2号楼的协议,但不知何因迟迟未能动工。

  “咬人电梯”为什么一直到现在未改造?6月8日上午,北青报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方庄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资金已经到位,正计划采购电梯,我们一直都有老旧电梯改造计划,电梯已经换了好几拨了。芳群园二区2号楼的电梯这几个月就打算改造,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次是偶然事件。”

  延伸

  关于电梯安全

  将出台更细致标准

  据北京电梯商会会长缪步升介绍,去年年底他们曾经进行过数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共有电梯19.2万台,其中9.4万台是住宅电梯。在这之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2.6万台,已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全市共有4871台。

  缪步升告诉北青报记者,2001年,北京市房屋管理局、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曾下发过《关于加强北京住宅电梯报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宅楼如果只有一部电梯,该梯的报废年限应在15年左右;如果住宅楼里有两部电梯,则规定的报废使用年限为18年。

  缪步升表示,这是国内唯一对电梯报废年限作出明确规定的文件,但一直没有执行,“由于很多电梯维修保养比较到位,一些电梯用到第15年时或者18年时,还能正常运转,按要求报废的话就太浪费了,所以这份文件后来没有实行下去。”

  今年2月1日,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正式实施,首度提供了判断主要部件是否报废的依据。该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另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正在制定关于电梯大修、中修等维修手段的具体标准,标准出台后对于电梯的维修将更有针对性。此外,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也透露,关于电梯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目前也正在修订,将在安全性上升级提高。

  困扰

  方庄60部“老爷”电梯

  两年只改造9部

  2014年5月,北青报记者曾从方庄地区办事处了解到,方庄地区共有558部居民电梯,从2005年起不断对电梯进行了更新改造,2013年定下了改造100部老旧电梯的整改计划,到2014年还剩下60部老旧电梯等待更新。

  北青报记者当时拿到的一份方庄老旧电梯统计表显示,这60部问题电梯多集中在芳城园和芳群园。这份统计表还显示了这60部问题电梯的生产年限和投入使用年限,最早投入使用的电梯是1988年的,而多数电梯投入使用集中在1992年至1997年间,电梯使用时间均超过了15年。

  那么,现在方庄老旧电梯的数据有无变化?6月8日下午,方庄地区办事处安全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方庄仍有51部老旧电梯需要改造。这意味着,从2014年5月开始,方庄地区在过去两年间只有9部电梯经过了改造。

  两年前,针对方庄60部老旧电梯的改造问题,方庄地区办事处在接受采访时并未给出具体的时间表。当时,方庄物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错综复杂的产权关系是困扰方庄老旧电梯的主要困难。

  该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梯更换一般由产权单位来出钱,有的楼所涉及产权单位不止一个,而电梯换新需要二三十万,存在纠纷。“一栋楼内存在多个产权单位是常态,有时候一栋楼内某家产权单位的资金到位,但另一家产权单位的资金没有到位,改造工作就只能暂时搁浅。”

  同时,老旧小区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和居民集资困难也让电梯改造变缓。该物业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居住楼层都不一样,住低层的就不愿多掏,认为自己用电梯用得少,这样一笔大额维修费,如何分摊到每一户居民身上,是否每一户居民都愿意掏钱,高层和低层居民如何分配,这些都没有标准答案。”

  两年过去后,方庄地区为什么只改造了9部电梯?6月8日下午,方庄地区办事处安全办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和两年前类似的解释:“造成整改速度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是老旧小区居民楼存在产权模糊问题,查清产权耗时较长;二是资金申请审核流程繁琐;三是居民集资困难。”

  方庄地区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就在电梯夹人事故发生的前一天,办事处还将方庄芳群园三区和芳城园三区的四部电梯上报整改,申请财政资金补贴。“但是,发生事故的电梯不属于产权模糊的情况,因此也不能够申请资金补贴,此楼产权单位为首开(集团),只能由首开(集团)出钱改造老旧电梯。”

  该负责人表示,办事处对于电梯的整改只是一个督促作用,具体改造方案要看物业公司和原属产权单位。

  本版文/本报记者 屈畅 周丹 李佳

  北青方庄社区记者 王成 张燕飞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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