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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女幼时家贫被寄养 今因遗产和亲姐生母对簿公堂

2016年06月20日 22: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嘉兴6月20日电 (见习记者王刚 通讯员童法)20日记者从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受理了一桩法定继承纠纷案,当地一对双胞胎姐妹自幼分离,在亲生父亲离世后因为遗留的房屋继承权产生了纠纷。

  法庭上,原、被告长的一模一样,却表现出一副深仇大恨的样子。案件的原告是母亲孙太太和姐姐孙某某,被告则是孙太太的亲生女儿、孙某某的亲妹妹胡某某。孙某某和孙太太起诉胡某某,要求确认孙先生去世后留下的房屋全部归她们所有。是什么仇什么怨让原本应该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反目成仇,其中有何隐情,这要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

  当年的孙先生家境贫困,抱着两个呱呱坠地可爱的双胞胎姐妹花,夫妇俩悲喜交加,喜的是孩子如同天使般的降临,悲的是窘迫的生活让他们无力保证两个孩子的温饱。孙先生无意中打听到一个远房亲戚的同村有户人家多年无子嗣,便萌发了把一个孩子送走的念头。回家跟妻子商量后,遭到妻子的极力反对,但他心意已决,背着妻子将妹妹送了人。双胞胎姐妹从此便天各一方。

  开庭时妹妹胡某某向法官哭诉,自己从小被寄养到胡家,但胡家夫妇对自己并不是很好,且家里条件也不好,专科毕业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不像姐姐从小能和父母在一起,享受父母的疼爱,完成了大学学业。胡某某认为其长大之后也经常和亲生父母来往,父亲病逝的时候还去探望,所以父亲的遗产理应有她的一份。

  母亲这时发话了,那时候是生活所迫才把小女儿送人的,谁甘愿承受骨肉分离的痛苦呢,“小女儿能经常回来看我们,我们很欣慰,但她现在是胡家的闺女,不能再来分这边的遗产了。”

  孙某某表示,妹妹虽然被送到别人家,但自己跟着父母却连奶都没喝过,也是挨着苦日子过来的。

  法官听了三方的陈述,对她们进行了一番细心疏导、释法明理,妹妹也意识自己不应该贪图父亲的遗产,姐姐念在妹妹自幼不在父母身边,没能和自己一样享受父母的疼爱,自愿补偿妹妹12万元。最终双方都解开了心中的结,握手言和。

  法官表示,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遗产继承权,但根据我国《收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的,同时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可继承养父母遗产,还可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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