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7“县官”违纪受处 6人遭“双开”
中新网郑州6月21日电(刘鹏)因严重违纪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河南洛阳市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6人遭官方“双开”,一人被行政开除;7人涉嫌犯罪问题均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1日,河南省纪委官网通报了上述消息。
经查,洛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夕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犯罪;违反生活纪律,与她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王夕中被开除党籍,并被行政开除。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建敏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调动、存款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
洛阳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洛阳市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王宇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厂迁址、专利资助金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
洛阳市吉利区委原常委、副区长肖绍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涉嫌犯罪。
洛宁县政协原副主席、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原主任刘慧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
偃师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李福钦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的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安置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受贿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上述6人被开除党籍,并被行政开除。
嵩县政协原副主席、嵩县中医院原院长赵明献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建、工程款结算、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经洛阳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赵明献行政开除处分。
据通报,上述7人涉嫌犯罪问题均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