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院集中宣判3起毒品案 女毒贩以贩养吸获刑15年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锐)“国际禁毒日”前夕,6月23日上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对3起涉毒品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据了解,这3名涉案人员均因沾染毒品走上以贩卖毒品的不归路。他们有的为了吸毒贩毒,败光家中积蓄不说,甚至将居住的房屋用来申请抵押贷款作为毒资。
2014年12月9日下午,一辆从武汉发往十堰市的长途大巴车刚进入车站,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就急忙迎了上去。从大巴车上取下一件包裹,女子正欲快步离开,却被几名紧紧围过来的男子给挡住了去路。女子是时年35岁的瞿某,而挡住她去路的,是几名等候多时的便衣缉毒民警。
民警从瞿某收取的包裹中当场搜出两袋冰毒,一袋49.25克,一袋48.75克,同时从其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包里搜出3小袋冰毒共计1.55克。紧接着,警方又在瞿某租住屋内的一个墨绿色的铁观音茶盒中搜出一小袋冰毒。
随着对瞿某贩毒案的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年轻的瞿某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婚后虽然没有小孩,但他跟丈夫拥有自己的房屋等产业。不过自从沾染上毒品之后,瞿某先是用自己的房屋作抵押,从银行贷款用来购买毒品。之后越陷越深,败光家中所有积蓄和财产的瞿某开始以贩养吸,先后多次从武汉购买毒品。除了保留一部分自己吸食外,将其中大部分毒品用来贩卖赚取差价。
据警方查明,瞿某累计贩卖毒品基苯丙胺共计101.8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5.44克。2014年12月10日,瞿某被张湾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前,张湾区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一审判处瞿某有期徒刑15年。因为不服一审判决,瞿某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案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并于23日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天集中宣判的这3起涉赌案件,都是上诉案件。根据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审理,均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瞿万勇介绍称。
除瞿某外,1975年出生的范某(女)和1971年出生的吴某,也均因贩卖毒品罪于23日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范某获刑3年,吴某则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