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教唆16岁少女吸毒入监半年
2016年06月24日 15:1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2013年5月,被告人孔桂芳(时年17岁)在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红桂坊”酒店一客房中吸食冰毒时,向16岁的女孩黄某兰宣扬吸食毒品感觉很爽又不容易上瘾,怂恿、教唆黄某兰与其一起以“溜冰”的方式吸食冰毒,致黄某兰染上吸毒恶习。
法院认为,被告人孔桂芳教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已构成教唆他人吸毒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孔桂芳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鉴于孔桂芳能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以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孔桂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
【编辑:左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