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当庭指使当事人作虚假陈述 被罚1000元
2016年06月24日 16:1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羊城晚报讯 记者吴国颂,通讯员黄蕴磊、张梦颖、何娟报道:羊城晚报记者23日从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一名律师在庭审时指使当事人作虚假陈述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2015年12月24日下午,香洲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欧某诉被告何某继承纠纷一案时,A律师作为原告欧某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在庭审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就案件有关事实向原告欧某发问,原告正准备回答法庭提问时,其律师A将写着“不要承认”、“说就没有继承权”的纸条递给欧某,欧某看完纸条内容后当即迟疑了一下,对法庭的提问停止做答。法官发现该异常行为后,当场收缴了A律师所递纸张,在查看到A律师是指使当事人作虚假陈述后,法官立即对其当庭予以训诫。
法院认为,A律师作为职业律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公然当庭指使当事人作虚假陈述,妨碍法庭查明事实,扰乱了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的进行,情节恶劣,其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故法院最终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据悉,A律师已经主动向法院执行了该罚款决定。
【编辑:左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