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保安酒后泄私愤损坏车辆被公诉

2016年07月05日 10:2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酒后为泄私愤,保安杜某走进某小区挨个踢踹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并掰坏反光镜等物品。昨天上午记者获悉,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2月13日13时许,在顺义区某小区内,被告人杜某酒后无故踢踹陈某停放在该小区内的汽车,还将陈某、王某、张某等人车辆一侧反光镜掰坏。经鉴定,陈某车辆损坏修复价值人民币5700元,王某车辆左侧倒车镜损坏更换修复价值人民币900元,张某车辆右侧倒车镜损坏更换修复价值人民币700元。被告人杜某于2016年2月13日被民警查获。

  据杜某供述,他现年40岁,至今未成家,父母双亡,小学辍学后在家务农,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1年刑满释放后在顺义区某小区当保安。案发当晚,他与朋友酒后乘坐公交车,下车时朋友没有搭理他就走了,“我当时很生气,走进一小区借着酒劲儿沿路挨个掰停靠在路边汽车的反光镜、踢踹车门发泄着心中的愤怒。”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某酒后无事生非,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杜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编辑:尹璐】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