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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浴场从事卖淫 半月内两任老板先后被捕

2016年07月05日 17: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7月5日电 (朱志庚 谢坤)江苏徐州一洗浴中心老板因从事卖淫活动被警方抓走。没想到半个多月后,该场所又因从事卖淫活动被举报。7月5日下午,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该案最新进展,目前,该洗浴中心前后两任老板均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高某在徐州市云龙区开了一家洗浴中心,名为“玉龙泉洗浴”,经营保健按摩、头部按摩和足疗等项目。但是在营业期间,高某为追求高额利润,容留刘某、雷某、杨某等多名女性在该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并从卖淫非法所得中抽取提成。高某负责招聘卖淫女、安排所有工作人员分工等,其妻刘某负责记账收账、给卖淫女发工资等工作。

  徐州警方在开展自侦工作中发现这一犯罪线索,并于4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高某刑事拘留。其妻刘某于5月3日投案自首,并于次日被取保候审。6月2日,云龙区检察院对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其妻刘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原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玉龙泉洗浴”就此停业。然而,在警方在办理该案期间,在5月22日竟又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玉龙泉洗浴”有人从事卖淫行为。原来高某的妻子刘某因丈夫被抓,自己一人无力继续经营“玉龙泉洗浴”,遂于5月14日同闫某、赵某签订协议,将玉龙泉洗浴中心的房子租了出去。

  闫某作为洗浴中心新的管理者,起初准备从事正规保健按摩,但由于生意不景气,也动起了歪脑筋。由于“玉龙泉洗浴”刚刚被警方突击检查,所以闫某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玩起所谓“灯下黑”。于是,闫某从5月20日开始,公开招募新的技师,并沿用“玉龙泉洗浴”原有的经营模式、卖淫收入五五分成制度,继续从事卖淫活动。

  5月22日,徐州警方接到举报后,经过两天排查,于5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抓获。6月20日,云龙区检察院对闫某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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