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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修宝马遭遇10万报价 换家店1010元修好

2016年07月13日 14:49 来源:四川在线 参与互动 

  四川在线消息(何浩源 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记者从7月13日四川省消委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维权组织共受理家用汽车类投诉70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5.63%。其中,售后服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表示,由于消费者对家用汽车性能故障等方面缺乏专业判断,处于弱势地位,而部分不诚信的经营者往往利用在信息和技术的优势,提供售后服务时进行夸大故障原因,过度维修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

  2016年3月28日,消费者陈先生的宝马730系家用轿车在高速路行驶中突然在底板发出轻微一声响,车辆提示传动系统故障,在南充某宝马4S店(以下简称4S店)检查后确认是变速箱内一个阀体损坏,经营者的维修意见是更换阀体,费用为3.9万余元;若更换阀体无法解决,则需更换整个变速箱,费用为10万元左右。消费者认为该车才买几年就要花费如此大的成本维修,该故障应属于车辆的质量问题,无论更换何种配件都应由4S店承担,与 4S店协商未果,遂向南充市消委会投诉。

  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省消委会委派家用汽车专家赴现场查验,并出具专家指导意见,明确该阀体不必要进行整体更换可以通过修理加以解决并提出维修的解决方案。4S店辩称对于汽车变速箱阀体出现的故障,厂家规定只能更换不能维修即只能向消费者提供更换阀体或者变速箱服务。因该车购买时间为2012年8月且行驶10万公里已超过汽车三包规定期限,认为更换费用应由消费者承担。在查清本案事实的基础上,消委会向消费者提供了专家的咨询意见并建议消费者另行选择具有同等资质的4S店进行维修。消费者最后选择南充市顺庆区某汽车修理厂对故障阀体进行修理,支付费用1010元,至此该车故障得以排除,后续消费者反馈使用情况正常。该案中,经营者过度维修、“小病大修”,既影响了自身信誉丧失了客户,又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可谓是双输的结果。

  对此,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

  (一)在维修前,可先通过网络对相关故障原因及处理方式进行搜寻了解,有条件时还可向专业人士咨询,同时对故障问题进行录像留证,对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案做到心中有数;

  (二)在选择维修店时,要注意选择相对规范、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汽车修理商或4S店,要仔细了解修理项目、价格和维修后保修期等具体情况;

  (三)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将故障问题、修理原因、项目、价格、时限、配件生产商、修后保修期等具体事项用书面形式固定,防止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维修项目等行为,做到重书面约定,轻口头承诺;

  (四)如果维修时间较短,消费者最好全面跟踪维修过程,让车辆维修过程保持在自己有效的视线内;

  (五)维修后要及时检查,看被更换的配件是否该换,约定的项目是否按约定修理,是否达到修理效果,同时要将维修或者更换下的汽车零配件留存,并要求修理商出具发票、修理费用清单等书面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当地消委组织投诉、向行政部门举报或通过司法途径等方式,及时、理性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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