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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扬言造炸弹炸大楼报复警察 被判刑一年多

2016年07月26日 09:17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今年3月,合肥警方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电话,称他参与了2006年合肥“网吧爆炸案”,现在出狱了,正在制造威力更强的炸弹,扬言要把某栋楼炸光(本报曾报道)。合肥警方动用两百多警力,提高戒备。昨日记者获悉,造谣者黄某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今年3月2日,合肥市公安局某分局指挥室电话响起,打电话的男子说,他参与过2006年合肥“网吧爆炸案”,现在出狱了。“当年抓我的10个警察我都记得,我也跟踪过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我正在制造炸弹,威力比之前的更强。”男子称,他要把某栋大厦炸光,让警察付出生命的代价。

  合肥市公安局立刻成立专案组,动用警力260余人,成立4个梯队的预警力量。当天18时许,嫌疑人在浙江省宁波市被抓获。

  嫌疑人黄某某,1986年生,霍邱人。 2006年11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5年4月经多次减刑被释放。经查,黄某某并没有制造炸弹,也没有参与过爆炸案。

  6月28日,包河区法院审理此案。

  黄某某认罪,称以后会管好自己的嘴巴。他说,自己出狱后和父亲在浙江打工,事发当天他喝了酒,酒后想到自己找不到工作,没有女朋友,心情非常低落,认为这一切都是抓他的警察造成的。“我根本不会制造炸弹,就是想吓唬吓唬警察。”黄某某非常后悔。

  法院认为,黄某某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但他又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决,黄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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