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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遭遇环境污染可申请公益诉讼

2016年08月22日 11:2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文/广州日报记者方晴 通讯员刘韬、潘建明

  制衣厂向河里排放污水、村里的林地被违规开采矿产……遇上这些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老百姓除了向有关部门投诉,还能申请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原来,监督虚假诉讼、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以及监督生效法律文书、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法院执行活动,都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主要职能。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自2013年以来,广州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3612件,向市法院提出抗诉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45件,再审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74件,改变率为39.4%。

  29件虚假诉讼获改判 挽回4亿元经济损失

  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为规避法律相关规定,采用虚假的事实及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广州,民间借贷是这些假官司的高发区。最典型的是离婚诉讼,一方为了多分财产,假装借了外债,到了财产分割的执行阶段,拿出借贷纠纷的法院判决让夫妻共同偿还。此外还有民间借贷纠纷和建筑工人的劳动报酬纠纷,为了避免还款或支付劳动报酬伪造外债。

  2013年以来,广州检察机关共受理虚假诉讼申请监督案件65件,涉案金额5.21亿多元,审查后确认存在虚假诉讼情形的42件,向法院提出抗诉3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移送犯罪线索11条。法院受理后审结32件,改判29件,改判率90.6%,为案件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亿元。

  如广州道勤公司申请监督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经审查发现原告与被告代理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将未支付房款的47套共3752.78平方米的房产登记到原告名下,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市法院采纳抗诉意见,作出再审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并将该案发回重审,及时依法追究了道勤公司相关人员的责任。

  开展公益诉讼 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件

  记者日前从市检院了解到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区国土部门履职案件的最新情况。该案主要涉及国土部门对违规在林地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力度不够,相关损害后果也没有及时制止。在检察机关的督查下,国土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现场已经基本得到治理。

  据悉,广州市检察机关是全省检察机关中最早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的单位。2008年至2014年,广州市已办理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3件。2015年7月广州市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以来。共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件,开展诉前程序22件。

  其中,从化区检察院初查的大石古水塘污染案,经高检院批准,市检察院于2016年2月29日直接向市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月28已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外,天河区检察院支持广东省环境基金会起诉的水污染案,是高检院首批发布的诉前程序典型案件之一,也是广东省入选的第一例案件。

  在2016年1月21日省检发布的省内首批八件典型案例中,广州市办理其中三件。除天河支持起诉案之外,还包括增城区检察院督促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履行职责案、从化区检察院督促从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履行职责案。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介入的有效线索中,固体废物污染案线索8条,破坏资源案线索7条,水污染案线索3条,食品药品案线索1条。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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