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村民主动上交30年前生产队枪支(图)
村民主动上交30年前生产队枪支
群众上交枪支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8月24日上午,昆明市盘龙区龙泉办事处清水河村村民在清理原生产队库房时,发现三十年前生产队用于驱赶鸟群的枪支,村民及时联系派出所社区民警将枪支上缴。
据悉,24日上午10时许,盘龙区龙泉办事处清水河村村民郑某在清理原生产队库房时,发现三十年前生产队用于驱赶鸟群的枪支,郑某立即通知龙头街派出所社区民警杨勤坤,并将清理出来的三支枪交给民警。经民警鉴定,一支气枪、两支自制火药枪都属于管制枪支,应予上缴,并对发现人予以表扬。
据龙头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昆明警方开展“缉枪治爆”工作以来,盘龙区公安局龙头街派出所积极组织民警在辖区内对“缉枪治爆”工作进行宣传。张贴《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 爆炸物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发放宣传单623份,签订责任书127份,对辖区群众进行宣传,积极引导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组织辖区群众齐抓共管,提供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相关案件线索。
龙头街派出所提醒广大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猎区、牧区的猎民、牧民因生产、生活需要可配置猎枪外,其他人员不能购买、持有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未经许可制造、买卖或者运输枪支的,依照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