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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错把50万元转到他人账户 民警劝说对方退还

2016年09月02日 16:18 来源:四川在线 参与互动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宏顺)8月31日中午,一中年妇女哭泣着来到茂县富顺派出所报警,称其在取款机上转错收款人,错转款50万元,希望民警能帮其找回。

  富顺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详细的询问了基本情况:原来这中年妇女是做水果生意的,2016年8月28日,祖某在重庆一银行转款给供货商时,一时大意将50万货款转错了收款人,祖某发觉后,当即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收款人”的少量信息,得知该“收款人”为刘某,山西人,在茂县富顺乡信用社办理的储蓄卡。

  随后,祖某一行风尘仆仆前来茂县寻找“收款人”,当祖某一行人找到了“收款人”办理银行卡的富顺信用社,但无法得知“收款人”落脚点在何处,无奈之下,祖某来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根据祖某提供的情况,经过分析,认为刘某应该为山西前来本地务工或者暂住的流动人口,马上运用“一标三实”系统进行查询,成功将刘某找到,经过民警认真细致向对方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向其讲明利害,讲清法律政策,并诚恳劝说其将钱款还与祖某,最终,刘某将50万款项退还给祖某。

  “一标三实”是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简称,我省从2013年起在全国率先启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已采录基础信息数亿条。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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