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借出的钱要不回 报假警自己被判刑
2016年09月20日 10:00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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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 高某主动向公安交代,说自己之前报了假案,目的是想让警方帮忙找到余某。
借出的钱要不回,报假警自己被判了刑
本报讯 2014年12月,萧山人高某认识了河南人余某,两人经常一起吃饭聊天,友情迅速升温。
认识个把月后,余某说自己做生意需要钱周转,就向高某借钱。高某也很爽快,立即通过支付宝给了余某1万元。后来一次见面,余某又拿走了高某银行卡里的3万元,说是一个月就能赚钱。又过了段时间,余某说自己小孩需要钱动手术,又向高某借了1万元。
直到去年5月,高某在借出最后一笔3500元后,余某彻底消失,人找不到,手机也变成空号。高某一气之下向公安报警,谎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里面共有4万元被盗。公安机关于2015年7月8日对余某刑事拘留。
做笔录时,民警告诉高某,如果存在报假案的情况,后果很严重。高某有些心虚,思想斗争后主动向公安交代,说自己之前报了假案,目的是想让警方帮忙找到余某。
公安机关查清事情原委后,立即释放了余某。而高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提起公诉。前天,萧山法院公开审理这个案子。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当庭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本报记者 詹程开 本报通讯员 萧法
【编辑:魏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