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0万现金无人认领
警方又调监控又贴启事,仍未找到失
本报记者戚云雷
本报19日报道了市民李先生中秋节前夜在历下区名士豪庭小区捡到10万元巨款却4天无人认领一事,当天,记者再度从济南历下公安分局姚家派出所获悉,派出所调取了小区监控,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但截至目前,失主是谁仍毫无线索。
19日上午,记者在姚家派出所内见到了李先生捡到的10万元现金和红酒。记者看到,钱和酒都装在一个淡黄色的红酒包装箱里,外面用胶带打了一个提手。箱子里本来有6瓶红酒,但被拿出了两瓶,腾出的空间则放了用纸袋包好的十万元现金。红酒名为奥格斯干红葡萄酒,是由济南一家公司进口的。
据姚家派出所副所长王春华介绍,八月十五中秋节那天上午,他们正在派出所里值班时,名士豪庭的一位居民突然抱着一个箱子走进派出所。“他说是在小区一区的停车位置捡到的,打开一看里面是四瓶红酒和扎口的十万元现金。”王春华说,这位市民当时也在现场寻找了一段时间失主,但是没有找到,这才送到派出所来。
姚家派出所民警赶到名士豪庭小区,调取了小区事发地点的监控,但是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王春华说,他们将情况汇报给指挥中心后,就联系了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在小区的宣传栏上张贴了寻物启事。
“从市民14日捡钱到今天已经5天了,我们指挥中心没有接到报警有丢失这些东西的,也没有到派出所来认领的。”至于这10万现金和红酒无人认领该如何处理,王春华表示,这些钱目前在分局的失物招领处,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半年以后还没有人认领,这些钱将会被上缴国库。
就这10万现金一直无人认领的原因,网友也纷纷表达了看法,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这些钱是有人送的礼钱。“要是单位发的过节奖金,怎么会在进口红酒箱子里呢?”网友推测,可能是当事人晚上应酬时喝多了,回家停车卸东西时先把箱子放在了路边,但因为还没醒酒再加上天黑,就忘记拿了。
有律师则分析认为,这是比较明显的不熟悉人之间非常规的送礼手法,担心对方不收才会采取这种方式,但当事人的这种行为已属于受贿,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