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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个破产庭成立 将集中管辖市级破产案件

2016年09月27日 01:4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昨天上午,北京市首个清算与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庭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据了解,这一专业审判庭也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唯一一个独立机构编制的专业破产案件审判庭。

  近年来,公司强制清算和企业破产案件有增多趋势。从全市法院统计情况看,2013年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为117件,各类衍生诉讼21件;2014年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共192件,各类衍生诉讼66件;2015年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共311件,各类衍生诉讼13件。

  市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立娜表示,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建立破产企业识别机制,通过运用破产重整或和解制度,尽快实现企业再生,对于没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快审快结,尽快退出市场,重新释放生产要素。

  据市高院民二庭庭长薛强介绍,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将对原由北京市各中级法院受理的公司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进行集中管辖,调整内容包括:北京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案件、破产案件由市第一中级法院管辖。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之前,各中级法院已受理的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仍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

  记者了解到,近期,市高院会出台具体规定。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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