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社保基金信托贷款投资管理 暂行办法发布

2016年09月27日 02: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日前正式发布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贷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对社保基金信托贷款项目、贷款项目借款人、受托管理的信托公司、为贷款项目提供担保的机构等提出具体要求。

  《暂行办法》明确,社保基金信托贷款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社保基金信托贷款项目借款人原则上为资产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受托管理社保基金信托资产的信托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12亿元,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为社保基金信托贷款项目提供担保的大型企业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50亿元,同一大型企业全部担保金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50%等条件。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是承担信托贷款项目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社保基金资产配置的要求,负责拟定信托贷款项目投资计划,按照规范程序审定后组织实施。

【编辑:罗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