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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案件79件

2016年09月27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长沙9月27日电(向一鹏)从2016年4月起,湖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周密部署,开展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案件79件,案值3177.22万元,责令相关企业主动退还违规收费近1.5亿元人民币。这是记者27日从湖南省公用企业整治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的。

  由于历史及其他原因,中国很多公用企业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独占地位。长期以来,一些公用企业领域存在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在上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排查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行动,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告诫,责令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并通过约谈、辅导、示范、建议等方式,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对拒不整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此次行动已发现和处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供水企业在“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水表或接受其指定的施工服务;燃气企业强制用户缴纳预付费用或购买安装天然气报警装置;电力企业在办理新装、增容业务时,强制用户安装其指定的购电装置;殡葬企业强制购买墓碑产品及附带的安装墓碑、刻字、瓷像服务;公交企业滥收费用、汽车客运企业强制旅客购买其指定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电信、有线电视运营商在铺设住宅小区、学校等单位网络时,签订排除限制竞争协议等。

  “公用企业要重点学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的要求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真正体现出公用企业姓‘公’的根本属性,实现企业发展和民生惠及双赢。”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金冬表示,下一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努力消除市场分割和行政壁垒,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李金冬强调,对于垄断、限制竞争等信用违法行为的企业,将按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公示,直接限制其招投采购、上市融资、荣誉授予等,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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