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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别让“毒驾”在“入刑”前徘徊太久

2016年09月28日 11:3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记者近日在基层采访发现,一些跑长途的大货车司机吸毒开车现象增多,并呈现出小圈子群体化趋势,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毒驾惩罚举措不够严厉,一些司机存在侥幸心理。事实上,近年来,毒驾已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大“杀手”,给公共安全带来巨大隐患(9 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

  随着酒驾、醉驾正式入刑,酒驾、醉驾人数直线下降。而近年来“毒驾”也开始引发社会关注与担忧。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涉及“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超过1560人死亡、超过4930人受伤。这说明“毒驾”已不是个案、特例,愈发呈现多发态势,由其造成的交通和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如今,酒驾、醉驾的危害,公众都已认识。权威测试显示,司机“酒驾”后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毒驾”则要慢21%。这也意味着,“毒驾”所带来的危害,比酒驾、醉驾还要大。

  另一方面,国家禁毒委发布的《2015中国禁毒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统计表明,隐性吸毒人员中持驾照者约占20%,其潜伏的危害不得不考虑。由此,毒驾入刑的呼声多次在两会和媒体上出现。

  对于“毒驾入刑”问题,基层民警比较有发言权,多位基层民警表示,由于目前毒驾尚未列入刑法,公安机关对没有发生肇事的毒驾行为,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吊销驾照,进行行政处罚,对毒驾者带来的惩戒偏轻偏弱,起不到应有的警示效果。笔者也认同,尤其了解到,一些大货车司机为了在单位时间内多跑路,多挣钱,往往把吸毒作为防止打瞌睡的手段,所以应该尽快推动毒驾入刑,加大对毒驾的惩治力度。

  既然社会各界对“毒驾入刑”已有了基本共识,为何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呢?或许和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有关。毒品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不像酒驾、醉驾只有乙醇一种成分,很容易检测。同时,毒驾牵涉到交管、禁毒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性强。既然“毒驾”的危害主要在驾驶过程中发生,笔者建议,在“毒驾入刑”之后,不妨按照交管部门为主,禁毒部门进行协助的原则进行执法。

  不管怎么说,随着“毒驾”的社会危害越来越大,我们不能坐等检测手段完全成熟之后再启动毒驾入刑的立法程序,何况现在已有了唾液检测、尿液检测等技术手段可以选择。期望立法部门本着对毒驾“零容忍”的态度,适时完善法律法规,严明毒驾的法律责任,达到预防和依法治理的双重目的。(苑广阔)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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