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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3人非法采砂获刑 新沂河全线禁止采砂

2016年09月28日 18: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江苏宿迁3人非法采砂获刑新沂河全线禁止采砂
公开审理现场,附近数百名村民旁听了庭审。 刘林 摄
三名被告人在接受审理。 刘林 摄
三名被告人在接受审理。 刘林 摄
新沂河该河段为一个三岔口,是三县(区)交界处,河北侧是沭阳县地盘、南侧是宿豫区、西北侧则是徐州新沂市。 刘林 摄
新沂河该河段为一个三岔口,是三县(区)交界处,河北侧是沭阳县地盘、南侧是宿豫区、西北侧则是徐州新沂市。 刘林 摄

  中新网南京9月28日电 (记者 刘林)28日,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案,三名被告人在新沂河流域非法采砂,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宿迁市首例非法采矿案件,标志着该市禁采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新沂河是江苏北部一条重要的行洪河道,近年来,受诸多因素影响,新沂河非法采砂日趋严重,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系统,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随着当地政府对治砂禁采工作的重视,打击非法盗采愈发严厉。当天的庭审现场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的一处砂场,该处砂场所处河段为宿迁市宿豫区、沭阳县以及徐州新沂市交界处,附近数百名村民旁听了庭审。

  2016年3月31日至4月7日间,被告人刘某、方某、杨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合伙购买的采砂船在江苏省新沂河颜集镇丁圩段水域非法开采黄砂计7000余吨,并向张某等多人出售,获利15万余元。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鉴定,三名被告人非法开采黄砂,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计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人在未取得矿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其余被告人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一年零三个月,分别并处罚金6万元、5万元。

  记者了解到,新沂河该河段为一个三岔口,是三县(区)交界处,河北侧是沭阳县地盘、南侧是宿豫区、西北侧则是徐州新沂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该处非法采砂屡禁不绝。

  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副科长葛彦军说,在2003年12月,徐州市政府就下发通告,将新沂河徐州境内列为禁采河道;2013年5月,宿迁市政府发布《关于新沂河宿迁境内区域禁止采砂的通告》,要求新沂河宿迁境内全线禁止采砂。至此,新沂河在徐州、宿迁两市达成一致意见,全线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按照徐州、宿迁两市政府通告要求,2015年8月,沂沭泗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与新沂市、宿豫区和沭阳县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整治新沂河非法采砂的通告》,再次重申新沂河全线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该抓,该判。”审理现场,一名旁听村民指着宽阔的河面告诉记者,他的责任田原先处于河中心位置,早已不知所踪了。“今年麦收前,村里一位老人在河堤上干活,河堤忽然崩塌,老人滑下后再也没能上来,这都是非法采砂造成的恶果。”

  一位曾从事过砂石运输的村民介绍,自己有一条运输船,平时拉拉沙子赚点小钱,但绝对赞成禁采,“我宁愿将船搁置在那里,也不愿意再干下去了,希望这次在采砂现场的公开审理能够震慑盗采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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