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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高富帅”女子被骗百余万 对方自称曾是警察

2016年10月12日 09:1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年近30的陈女士经营着一家公司,生活较为宽裕,但个人问题一直困扰着她。一次偶然的机会,陈女士与男子杨某在网上结识,并发展成恋人。杨某自称经营着一家公司,俨然一副成功人士形象出现在陈女士面前。博取女方信任后,在短短半年多时间内,杨某就凭着花言巧语骗走了陈女士162余万元。因涉嫌诈骗罪,昨天上午杨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曾有诈骗前科 又因诈骗受审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杨某现年33岁,系福建泉州人,早在2008年就曾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本次杨某受审已经是“二进宫”了。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至去年7月间,杨某在海淀区以夸大的身份信息与被害人陈女士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以治病、还高利贷为由分多次骗取陈女士共计162万余元。其间,杨某退还陈女士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事实和罪名,杨某称对其犯诈骗罪不持异议,仅表示对骗取陈女士钱款的数额不完全认同。“没有那么多,我觉得比162万少一些。”杨某说。

  网聊成恋人 自称曾是警察

  据被害人陈女士在公安机关陈述称,2014年年底,她在微信上认识一个网名叫做David的男子,二人在网上聊了一个月左右,陈女士便对David产生了好感。David告诉陈女士自己姓杨,曾在厦门当过警察,但因一次抓捕时候被逃犯用枪打伤了,之后辞职下海经商开了一家公司。

  “他拍了公司很多照片给我看,还在微信上给我发过他曾经的持枪证和枪的照片,我就对他更信任了。”陈女士说,2014年11月她与杨某第一次在北京见面,此后又陆陆续续见过几次面,其间杨某就以出差忘带钱为由从陈女士手里“借”过1万元,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陈女士也未有怀疑。一个月后,二人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一次我们去王府井吃饭,他还说饭店后面那栋写字楼的7层就是他的公司。”陈女士称,此后杨某开始频繁向她要钱。“先是说他在外面欠了钱,要还高利贷,后来又说他咳血了,需要钱去看病。”在半年多的时间里,陈女士竟先后多次汇给杨某160余万元。

  冷静下来后,陈女士感觉自己上当受骗,到派出所报了警。

  实则无业游民 骗钱用来还债

  根据公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压根不是警察,也没开办过任何公司,就连一份正经工作也没有。庭上,杨某否认其曾说过自己是警察,为此公诉人出具了他与陈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予以反驳。杨某对此却辩称:“我说自己是警察,那只是开玩笑。持枪证和枪的照片,我也是从朋友圈看到后转给她的。”而对于曾以咳血看病为由向陈女士借钱一事,杨某则称,其实当时他只是有些嗓子疼,没说的那么严重。

  “不过我确实是做生意的,后来投资失败,欠了别人好多钱。”杨某说,陈女士给他的钱,大部分均已用来偿还外债。对于杨某的这种说法,公诉机关曾进行核实,不过始终未能与杨某口中的那位“债主”取得联系。

  昨天法院未宣判此案。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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