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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毒死看门狗入院行窃领刑

2016年10月12日 16:55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 

  天津北方网讯:先将看门狼狗毒死,再翻墙入院行窃,一男子与同伙以此手段潜入一家公司窃取财物。日前,该男子已被宁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本市宁河区农民魏某于2015年11月26日晚,伙同赵某、陆某、胡某(均已判决)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宁河区丰台镇某村的一家食品公司。四人先将公司院内两只看门狼狗毒死,后由胡某看车,魏某、赵某、陆某三人翻墙入院,撬开财务室门,将财务室内的保险柜撬开,窃取人民币5000元及手表一块。案发后,被告人魏某赔偿被害人损失2000元。(北方网编辑侯静)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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