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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外逃官员忏悔:希望不被发现实际上是绝望

2016年10月25日 10: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天网追逃

  ——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七集

  从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到二十国集团峰会,再到联合国,从美国、英国到澳大利亚、新西兰,习近平总书记在各个外交场合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表明了我国加大追逃追赃力度的态度和主张,得到了各国和国际社会的积极回应。

  美国CNN评论称,中国彻底的反腐战役已经打到了地球的另一端。英国《金融时报》发表评论文章称,中国的反腐成绩明显。现在的制度安排解决了外逃贪官的引渡问题,堵住了贪官外逃的退路。很多国家的媒体还对百名“红通”中逃往本国的人员进行了梳理,设法查找有关嫌犯的住址登门采访,调查其在中国及逃亡后所在国家违法犯罪的情况,予以曝光。

  本集梗概

  本集讲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追逃追赃列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天网行动和发布百名嫌犯红色通缉令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向世界宣告了中国反腐败的决心,对外逃人员形成了强烈的震慑。通过剖析王国强、李华波案件,介绍程慕阳在加拿大的生活变化和乔建军、赵世兰在美国被提起公诉等案例,反映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片中通过讲述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裸官”的监督管理,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向境外转移赃款等举措,在国内建立起防逃机制,把人看紧,把门关死,向腐败分子释放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警示外逃者迷途知返、投案自首,震慑企图外逃的人断了念头、放弃侥幸。

  案例1 “希望我不被他们发现,就这么一点希望,实际上是一种绝望”

  从这个出租屋到那个出租屋,需要坐车的时候,都不敢坐其他的车,只能坐灰狗站的灰狗,也就是长途大巴。因为坐其他的交通工具也都得需要护照,所以说我经常在问自己,就是这种生活有必要继续下去吗?我那个时候的希望,就是希望我不被他们发现,就这么一点希望,实际上是一种绝望,一个人每一天想这个事儿的时候,那不就叫绝望吗?

  被通缉的人,被追逃的人,他才有这样深刻的感受,这个法律的威慑,有的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网在哪儿?平常谁说也看不见,但是只有当事人那种处境,他能看到天网,能看见那一只巨手。——王国强的忏悔

  案情回放:

  2014年12月22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副厅级干部王国强,从美国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这是近十年来,第一个从美国回国自首的腐败犯罪嫌疑人。

  2012年4月24日,王国强理应去丹东参加一个会议,但他却并没有出现在丹东,而是和妻子出现在了沈阳桃仙机场,使用私人护照悄然出逃。随后的调查中发现,王国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了巨额贿赂。

  西雅图是王国强夫妇踏入美国的第一站。在这座曾被称为全美最佳居住地的城市,并没有他们能安居的空间。由于是外逃,他们不敢用护照在酒店登记,只能和别人一起住在合租屋里。旅游签证到期后,王国强和妻子成了非法移民,他不敢在一个地方待太久,只能不停地换合租屋,后来又从西雅图躲到了洛杉矶。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国强越来越觉得举步维艰。

  身在美国的王国强,一方面生活提心吊胆、了无生趣,另一方面也感到未来日子将更不好过。当看到敦促自首的公告里提到,自愿回国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他终于决定自首,回国接受法律的审判。

  执纪者说:

  当时正值我们在查中央纪委交办的一个其他案件,我们查的这个案件的行贿人,也给我们查办案件的这个人行贿,同时也给他行贿,是这样的一个案件交叉。那么他自己又觉得他自己以往就有很多的问题,还是一种惧怕的心理,侥幸,所以他就离境了。——蒋丹萍(辽宁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

  案例2 “就是后悔自己如果不做这个事,就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说句实话自己也害怕,也想逃避法律制裁,所以就办理移民。我当时在网上也查了,有些资料我也看了,如果能跑到一个跟中国没有引渡条例(约)的国家,可能会相对比较安全一点,当时自己是这样想的。

  国外这几年天天打官司,坐牢,还不如回国了。就是后悔自己如果不做这个事,就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像我家里的话,当时我走的时候我父母也在,正是希望我在身边的时候,给他们养老送终的时候,自己还给他们背个这么大的包袱。像我父亲去年过世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我家人也不告诉我,这个事我真的是后悔,真的很难过这个事。——李华波的忏悔

  案情回放:

  江西鄱阳是国家级贫困县,李华波外逃之前,是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的股长,职位虽然不高,却掌握着重要的资金监管权。当年他和两名同伙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9400万元,相当于这个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堪称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例。李华波生性好赌,这些钱大量被他用于前往澳门赌博挥霍。

  李华波做了逃避追捕的各种考虑,他选择了和中国没有引渡条约的新加坡,提前办理了投资移民获得了合法居民身份。他还通过地下钱庄等渠道,将挥霍剩下的3000多万元预先转移到了新加坡。完成这一切之后,2011年1月,李华波举家飞往新加坡。

  自以为可以高枕无忧的李华波完全没有想到,他的好日子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他出逃后,我国第一时间就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不到一个月,我国就向新加坡提交了他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材料的有关证据。正是因此,新加坡警方迅速对他采取了行动。

  2012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针对李华波转移赃款到新加坡的行为,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起诉李华波。李华波重金聘请了辩护律师,辩称这些钱是在中国经商所得,并非贪污的公款。针对他的抗辩,新加坡检方邀请中国派出检察官到庭作证,提供这些钱属于公款的证据。扎实的证据链使得法庭采信了中国检察官的证言,对判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李华波最终在新加坡被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2015年5月9日,李华波在新加坡出狱,当天即被遣返回中国。

  在对李华波进行海外追逃的同时,在江西鄱阳,追赃工作也在进行。2014年8月2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华波违法所得案一审公开开庭,虽然当时李华波人还在海外,但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没收外逃腐败分子非法所得提供了法律依据。李华波案成为了《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海外追赃第一案。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李华波夫妇在新加坡拥有的2953万元资产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目前我国正与新加坡司法机关合作,对这部分海外资产进行追缴。这场被告人缺席的审判,具有特殊的意义,宣告我国追赃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执纪者说:

  和新加坡我们这次合作也是第一次以这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础,相互提供司法协助,这也是一次非常好的尝试。

  ——蔡为(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

  我们主要就是提供了两块证据,钱是如何从中国财政专户上最后通过中间人转移到新加坡的,这是一块。第二块我们也充分调取了李华波的个人以及家庭财产收入情况,包括李华波确实有违规从商经营这么一个情况,事实上根据我们查实的情况,李华波有经商,但是在经商过程中都没有赚到利润。

  ——许轶峰(时任鄱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警钟长鸣:

  虽然没有引渡条约,但不意味着没有其他办法。境外追逃主要有四种方式,除了引渡,还有遣返、异地追诉、劝返。在李华波案中,遣返和异地追诉这两种方法被充分运用了起来。之所以能采取异地追诉的办法,缘于中国和新加坡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这一公约于2005年12月正式生效,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的法律文件。有了这一公约,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之间,开展反腐败领域的司法合作也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案例3 迈克尔·程与红色通缉令上名列第69位的程慕阳高度吻合

  案情回放:

  迈克尔·程,加拿大房地产开发商,在温哥华地区开发了多个高端地产项目,可以说是当地的风云人物。他在加拿大的住所,位于温哥华高端住宅区,估价约合人民币两千多万。迈克尔·程还多次向当地党派捐款,有他的资金铺路,他的女儿积极参与政治,成为了加拿大联邦青年自由党某分部主席,作为一个政治明星在当地颇受瞩目。

  然而,2015年,迈克尔·程一家的风光生活发生了改变。通缉令发出不久,就有人看出,迈克尔·程与红色通缉令上名列第69位的程慕阳高度吻合。程慕阳因涉嫌侵吞、骗取国有资产、贪污等被通缉。相似的容貌,相同的生日,一个是温哥华地产大亨,另一个是红通嫌犯。原来,迈克尔·程就是程慕阳。随后,成功的商人迈克尔·程迅速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他公司的办公室铁门紧闭,人去楼空,女儿的职务也被加拿大联邦青年自由党紧急撤销。目前,中国正为将他追捕回国做进一步努力。

  执纪者说:

  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外逃腐败分子,我们要点名道姓曝光,效果还是非常好的。据我们所知,发布红通之前,有的外逃腐败分子在国外还是过得很猖獗,大家都不知道他是外逃的腐败分子,发布红通之后,这些人很多就收敛了,这种猖狂的势头是被压下去了。

  ——蔡为(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

  追逃追赃工作进入全新阶段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是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这是第一个由我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也是APEC历史上第一次以一国首都命名的反腐败宣言,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国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定立场,也为中国在全球反腐败合作领域赢得了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2015年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首次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2016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继续将国际追逃追赃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决定继续开展天网行动,继续推进国际合作,加大力度、紧锣密鼓地开展追逃追赃,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追逃追赃列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追逃追赃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追逃追赃

  2014年3月,中央纪委整合内部机构建立国际合作局;5月,中央纪委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6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设立办公室统筹追逃追赃工作;7月,公安部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9月,最高检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10月,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公告》。

  2015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了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

  2015年4月22日,中国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涉嫌贪腐的外逃人员。2015年公开的百名嫌犯红色通缉令,是我国首次如此集中地公布外逃贪官的信息,在国际刑警组织近百年的历史上,一个国家集中公开曝光100名涉嫌贪腐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也是第一次。

  为了全面掌握外逃贪官的信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还编织了内外两张信息收集网。对内,通过建立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管理系统,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区市可以通过这个系统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外逃人员信息;对外,在中央纪委网站等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开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网上举报窗口,接受海内外举报。

  2016年4月21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决定启动天网2016行动,继续向腐败分子发出强烈的震慑信号。

  追逃追赃工作的两个重点,一个是人,另一个是钱。为了截断贪官向外转移赃款的通道,201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向境外转移赃款的行为。

  与此同时,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在加速推进。2014年6月,中美就《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实施达成初步协议,两国互通公民海外个人账户信息,提供海外追赃追逃的数据支持。10月,中美双方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

  防逃

  在海外追逃的同时,在国内建立起防逃机制,把人看紧、把门关死,从源头遏制外逃同样重要。加强对“裸官”的监督管理,是防逃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成效

  目前,百名嫌犯红色通缉令发布以来,截至2016年8月底,已经有33人归案;2014年以来,我国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100余人,追回赃款72亿余元人民币。中国将用持之以恒的行动告诉所有人:海外不是法外,世上没有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中国的追逃追赃,已经在路上。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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