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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集团原副总经理廖拴柱苏州受审

2016年10月27日 1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10月27日电 (记者 崔佳明)2016年10月27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焦煤集团原副总经理廖拴柱贪污、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廖拴柱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廖拴柱利用担任西山汾河公司经理、西山煤电集团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冒用或编造他人名义购买单位经济适用房、擅自出售房屋不入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单位房屋及房屋销售差价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336.7921万元。2004年至2014年,廖拴柱利用担任古交生活服务公司经理、西山公用事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西山煤电集团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山西中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卫兵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结算、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2.1531万元。2010年至2013年,廖拴柱为谋求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职位,向时任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行贿金条、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46万元。廖拴柱对共计折合人民币2608.8126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廖拴柱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廖拴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廖拴柱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廖拴柱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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