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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受审 涉案金额3347万

2016年11月09日 09:3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新京报讯 (记者赵毅波)继中石油原总经理廖永远一审之后,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也走上法庭。11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一案,王天普当庭认罪。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称,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天普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接工程、安排工作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47万元。

  2015年4月底,中纪委通报,中石化总经理王天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去年9月,中纪委通报了对王天普的立案审查情况,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搞利益输送,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被给予“双开”处分。之后,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

  在王天普之前,中石油原总经理廖永远在本月初一审,廖永远当庭认罪,其涉案金额近3500万。

  此前审判时,德州市检察院指控,廖永远利用担任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指挥,塔里木油田公司经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中石油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6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春节前至2015年春节,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9万元。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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