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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燃放爆竹 店主被处罚

2016年12月08日 14:2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 王涛) 西安市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仍有人对禁令置若罔闻。12月6日,民警巡逻时发现一店铺开业燃放爆竹,立即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200元。

  近期,由于我市雾霾天气频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峻,市委、市政府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但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公安雁塔分局与辖区各酒店签订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并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燃放时段规定,派出专门警力,组织群防力量,加大对人员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地区、场所周边的巡查力度。

  12月6日12时许,民警巡逻至辖区一处商业路段时,听到附近有燃放爆竹的声音,立即前往巡查,最终在一店铺门口发现刚刚燃放的鞭炮纸屑。经过调查,店铺负责人马某称当日开业,便放了鞭炮图个喜庆。

  民警将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嫌疑人马某,传唤到派出所。马某承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为自己的行为道歉,保证不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目前,马某被依法罚款200元。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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