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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潭耒高速公路一年两次被查收取高额救援费

2016年12月13日 19: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称,湖南潭耒高速公路衡阳车辆救援服务站收取高额救援费,该路段一年内两次被查乱收费,情节严重。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正依法对涉事公司、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查处。

  11月11日,一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交通事故,衡阳救援站向货车代表人索要救援费40000元。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依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核实,救援应收18246元。

  根据规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今年4月,潭耒高速段新塘车辆救援站就曾因违规多收取救援费被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发展改革委表示,高度重视各类乱收费案件。企业和各界人士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查处,切实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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