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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遭“绑架”姐姐急筹钱 竟是弟弟为钱自导自演

2016年12月16日 16: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李礼、梁荣忠报道:“你弟弟在我手上,赶紧准备8万赎金,不得报警,否则砍断他的手脚!”近日,家住东莞的张大姐收到弟弟的微信发来这样一条消息。谁曾想,这竟是弟弟自编自演的一场闹剧,希望以此威胁家人索要钱财。近日,广州天河警方连续奋战30小时,快速揭穿一起谎报案情的“绑架”骗局,并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弟弟遭“绑架”,姐姐急筹钱

  “你弟弟在我手上,赶紧准备8万赎金,不得报警,否则砍断他的手脚”——11月21日,家住东莞的张大姐收到来自弟弟微信号发来的勒索消息。

  尽管情况可疑,但张大姐丝毫不敢怠慢,急忙给远在广州的弟弟打电话确认,可弟弟的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随后,张大姐又向同在广州打工的妹妹了解情况,不料被告知弟弟在当天凌晨3时离开了工作地点,至今未归。这让张大姐愈发确信弟弟张某遭人绑架了!

  当晚,手机铃声响起,张大姐的手机屏幕显示着“绑匪”发来的最后警告,必须在22日零时之前将8万元赎金转到张某微信账号上。为了拖延时间,张大姐一边回复“绑匪”自己已在准备赎金,一边让其妹妹立即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珠吉派出所报案。

  30小时救“人质”,“绑匪”现形

  接报后,警方快速排查出“绑匪”就在天河车陂高地大街附近。警员连夜搜查,在车陂一处旅馆找到“人质”张某。其时,房间内的张某正悠闲地躺在床上,不存在被绑架威胁的情况。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19岁,男,广东雷州人)承认所谓“绑架”事件均是其一人策划。

  为什么要自编自演这桩“绑架”戏码?张某向民警交代,自己计划开个餐饮店,可是手头没钱,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直接跟家人伸手要钱,便想通过“绑架”的方式索要钱财。

  为了伪造绑架假象,张某躲进小旅馆,三天不曾出门。直至被天河警方发现,张某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费尽心思的“完美计划”是违法行为。

  警方

  提醒

  谎报案情系违法行为

  办案民警介绍,张某的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造成了大量警力的浪费,属于谎报案情,依法应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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