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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型干部受贿被双开:钱到位了才“出手解围”

2016年12月23日 15: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我本是一个分管农业科技和项目开发建设的专业型干部,却经不起诱惑,愣是成了金钱的俘虏。”这是安徽省天长市农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永寿在高墙铁窗内的忏悔。今年2月,周永寿因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近日,天长市农委主任和纪检组长被问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7月,天长市纪委在调查该市永丰镇民生社区5名干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问题时,发现周永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该镇天护蔬果果品(西瓜种植业)合作社理事长王国新贿赂1万元的违纪线索。对此,市纪委高度重视,对周永寿有关问题顺藤摸瓜,展开调查。

  “我虽然分管农业项目开发和建设,但从不直接与承包方和种植大户来往。”调查之初,周永寿百般抵赖,企图隐瞒自己与农业项目承建方的利益关系。

  “我与承建方和种植大户的关系是清白的,过年过节也有人来我家串串门,充其量送点烟酒,或给孩子塞个红包,就千儿八百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金钱关系。”当调查人员开门见山直指王国新向其行贿一事时,周永寿避重就轻,敷衍回答。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面对周永寿的不配合行为,调查人员通过走访相关合作社、家庭农场、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项目工程承建方等单位调查核实情况,并查阅市农委有关农业建设项目大量账册资料,最终锁定了周永寿的违纪证据。在铁的事实面前,周永寿坦白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在分管农业开发及项目建设期间,农科干部出身的周永寿以踏实肯干、低调谦和、平易近人的形象示人,且愿意为下属单位和个人“解困”,因此平时有求于他、找他办事的人很多。

  2012年春节后的一天,该市个体建筑商朱玉仁为了感谢周永寿对其承建的大通镇田间渠道项目的关照,送给周永寿5万元。面对“酬金”,周永寿如数笑纳。

  同年,金集镇种粮大户刘炳潮为得到周永寿在项目资金申报、配方肥发放等方面的关照,先后送给周永寿2.3万元。

  2013年春节前,个体建筑商孔庆兵为感谢周永寿帮助其获得承建市农委县级耕地质量检测站装潢工程的资格,送给周永寿1万元作为酬谢。

  其实,托请周永寿帮忙办事也不是顺风顺水,起先他总会以各种理由加以搪塞,拖而不办,但只要钱到位了,周永寿的办事“热情”也上来了。冶山镇种粮大户张献国为得到周永寿在农业项目资金申报及配方肥发放等方面的关照,在2012年2月送给周永寿1万元未得到明确答复后,继续投其所好,用钱作为“敲门砖”,3年内先后往周家送了6万元,最终才“如愿以偿”。

  王国新为得到项目资金申报方面的帮助,在找周永寿疏通时也动了不少脑筋。起初,王国新送给周永寿1000元“意思”一下。但周永寿始终没有动静,见面打招呼时也只是给个笑脸而已。王国新见状,又先后分数次送给周永寿共计1万元的“疏通费”才把事情办成。

  经查,2012年至2014年间,周永寿利用职务之便,前后收受7人贿赂共计27.3万元。

  “周永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被金钱所惑,丧失原则。托他办事,只要钱到位了,必定‘热情’有加,有钱拿才有‘热情’办事。但这种拿钱后的‘热情’却越过了党纪国法的红线。”天长市纪委执纪审查人员说,周永寿利用职务便利贪赃枉法的行为逃不开党纪国法的严惩。他的违纪问题也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思想认识,不能因诱惑丧失立场。(田吉轩)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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