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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次非严重交通违章可申请免责

2017年01月01日 17:1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武汉1月1日电(记者冯国栋)在一个记分年度内无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员,在处理下一年度首起非严重交通违法时,可申请免去罚款和记分。记者从武汉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从1月1日起,这种“首违免责”便民措施在武汉正式实施。

  据武汉交管部门介绍,“首违免责”是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一项便民新举措,目的在于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法律精神,鼓励具备良好交通守法意识和驾驶行为习惯的驾驶员。

  根据这项规定,“首违免责”适用于一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计分6分以内的电子警察罚单,且该起交通违法未造成交通事故,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可适用“警告”处罚的相关条款。

  “首违免责”的对象限于武汉市驾驶员,要求应在一个记分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无交通事故记录,且在两个计分年度内不得有闯红灯、超速、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历史记录。同时,其机动车注册及变更登记应满12个月。

  同时,武汉交警提醒驾驶员,一辆机动车在一年内最多可获取一次“首违免责”资格,不可重复使用。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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