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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两起涉爆案续:男子为实施报复而作案

2017年01月23日 17: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海1月23日电(陈燕) 广西北海警方23日披露,在当地发生的两起涉爆案件有了新进展,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已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被抓获,其对实施爆炸行为供认不讳。

  此前1月20日,广西北海发生两起涉爆案件致两人受伤。

  北海警方23日介绍,20日上午8时30分,家住该市石化路银苑小区的杨某,发现一个纸盒放置在房间地上,他取出盒内一个疑似手电筒物品按下按钮,该物品发生爆炸,杨某左手被炸伤。

  同日11时30分许,11岁男孩马某清在该市高德镇其父亲的双马机械厂内停车场玩耍时,捡到一个玩具,玩耍时发生爆炸,炸伤其左眼和双手。

  一名目击者称,他当天8点多在该市银苑小区听到一声巨响后,沿着声音走去,发现不远处冒出很多烟,一名受伤男子从楼上冲下来并不停的喊着“救命”。

  事发后,两起涉爆案件的事发地已被当地警方拉上警戒线。两名伤者均被送北海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目前,伤者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

  据介绍,案发后,公安部、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和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出部、厅专家组赶赴北海与当地公安局一并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

  经过奋战,1月22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姜国(男,现年34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被抓获。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姜国实施的是有一定针对性的报复行为,有确认的目标。从目前侦查掌握的情况来看,暂时还未发现遗留在社会上的其他类似爆炸物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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