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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山西朔州“1·17”重大顶板事故

2017年01月23日 20:3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记者徐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3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1·17”重大顶板事故的通报。

  1月17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

  通报称,该矿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证照齐全,核定生产能力为每年90万吨,为中煤集团中煤资源发展集团公司独资经营企业。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4203采煤工作面胶带顺槽锚杆长度不够,没有起到锚固作用,在进行巷道维修时,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发生冒顶,导致人员被埋。

  通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工作;严查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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