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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力度

2017年01月24日 23: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宁1月24日电(黄明强 覃倩 林浩)广西高级人民法院24日通报,近年来,随着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广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案件数高速增长,已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灾区。

  广西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当天在南宁举行,广西高院介绍,2014—2016年,广西审结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524件788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38人,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人民币,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常年审理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广西高院刑三庭庭长罗建勇在发布会上称,当前广西电信网络诈骗手法花样繁多且日趋隐蔽,不仅有常见的彩票中奖、电话欠费、信用卡消费、网络购物、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等作案手段,还有犯罪分子紧跟社会热点,针对不同群体对骗术进行“私人订制”,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同时,犯罪分子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从最原始的群发短信发展到使用网络电话群拨、网络短信群发、换号改号等高科技、非接触化方式实施诈骗,钱款通过电子银行瞬间被转移。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蔓延性强,一般采取漫天撒网方式向非特定的全社会成员开展,各行各业每个人都是潜在受害对象。”罗建勇指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吞噬社会基本信任,造成信任危机,增加社会运行成本,此外,跨境的诈骗活动还严重蚕食国家形象。

  对此,罗建勇表示,2017年广西将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针对不同犯罪分子在犯罪链条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加大财产性适用力度,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构筑共同抵御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火墙”。

  当天,在中国闻名的网络诈骗“集中地”——广西宾阳县,当地法院集中宣判陈海鹏等人利用QQ、信用卡诈骗侵犯个人信息案等5起案件。广西高院同时发布8起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中国电信宾阳分公司员工杨伟龙,为他人安装、维护虚假宽带网线获刑六年;黄晓宾等人通过伪基站,冒充中国移动通讯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含有手机木马病毒程序的短信,盗取个人资料,盗刷他人银行卡账户资金获刑七年;罗显冠制作能盗取QQ用户密码的木马软件销售牟利获刑三年;杨冬平通过网络向他人收购以真实公民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转手出售牟利获刑六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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