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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红警天”企业违规排污 洛阳多名干部受处分

2017年02月07日 17:3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郑州2月7日电(记者张兴军)在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情况下,仍有多家企业违规超标排污——因为履职监管不力,河南洛阳市下辖孟津、新安等县多名干部受到从诫勉谈话到行政警告等不同程度党政纪处分,一家企业被罚款70万元。

  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初,洛阳市持续遭遇重污染天气,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尽管如此,环保督查仍然发现当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存在落实不力现象,包括孟津等县区的一些企业“顶霾作案”,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环保督查通报显示,孟津县洛阳鸿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孟津县洛阳大洋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新安县洛阳万基电厂和洛阳万基炭素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洛龙区洛阳师范学院拆迁工地5家企业和单位,存在未按要求停工、停产,污染物超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发现问题后,相关部门立即下达督查专报或立案调查,要求其按标准和时限立即整改,并对超标排放的新安县洛阳万基电厂处罚款70万元。

  针对监管不力问题,洛阳市责令孟津县工信局局长、孟津县常袋镇主管环保副镇长写出深刻检查;对多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新安县发改委、孟津县送庄镇等部门或单位多名驻厂监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等不同程度处分。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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