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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七盗车辆 一湖北籍男子难逃法网“三进宫”

2017年02月21日 19: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永定2月21日电 (陈立烽张丽华)曾因犯罪被判入狱两次的湖北籍男子谢某林,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在打工地干起了盗窃行径,最终难逃法网“三进宫”。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法院21日披露,该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林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谢某林早年来到龙岩打工,先后于1999年、2006年因犯盗窃罪、交通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出狱后,他并未痛改前非。

  2016年5月3日凌晨,谢某林趁无人之际,窜到永定大溪乡将游某放在自家门口车棚内的三轮摩托车盗走,并以低价卖给他人。此后,他又如法炮制,于深夜或凌晨行动,先后6次窜至永定湖雷、陈东等乡镇,将张某、苏某等人的二轮或三轮摩托车盗走,并将其中的4辆卖给他人。

  经鉴定,谢某林盗窃7次,价值共计52470元,从中获取违法所得7700元。

  同年8月29日,谢某林还未来得及将剩余的2辆摩托车销赃,就被警方抓获。那2辆车也被扣押,随后被发还给了车主廖某和黄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盗窃数额共计5247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谢某林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其所盗赃物部分已追回并归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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