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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驾驶人成“肇事逃逸者” 没报警也未救伤者

2017年03月03日 14:2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严重事故后,有的肇事者怕担责加大油门开溜;有的出事后见伤者昏迷,除死伤者外再无他人,觉得没有人看见自己,驾车逃逸;还有一种,认为是对方撞自己车又是酒驾,与己无关,既不保护现场,又不及时报警抢救伤者,而是驾车离开,致伤者抢救无效死亡。告诉大家,这些都是违法犯罪行为。2日,高邮警方通报一起被撞后离开现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通讯员 玉荣 明宝 扬子晚报记者 陈咏

  摩托车撞上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者身亡

  1月29日是农历正月初二,当日17时50分许,高邮110接报:城区文游南路船阐桥上,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只见一辆二轮摩托车倒在路上,伤者满嘴酒气,现场没有其它车辆。民警当即通知120先将伤者快速送至医院抢救,随后从报警人那得知,发生事故时,报警人看到摩托车驾驶人从后面径直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当时,报警人还加快速度追上电动三轮车骑行人,问他出事了为何不报警。然而,骑车人理也未理,就加大电门跑了。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此时,民警接到医院电话,伤者多脏器损伤严重,抢救无效已经死亡,案情升级。

  办案民警围绕案发地调取沿途监控录像,结合报警人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因电动三轮车没有号牌,很难查到。办案民警另辟蹊径,对沿途监控小路进行拉网式走访排查,最终在一条偏僻小路路头一处监控点,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与案发时间段比较吻合,当即截取三轮车与骑车人的正面截图,再经过逐一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当时的时间是大年初五下午3时许。

  被撞后离开现场,他成了肇事逃逸者

  民警上门起获了肇事车辆,将交通肇事逃逸者“请”到公安机关。肇事逃逸者胡某,61岁,当地人。据其交代,自己逃离现场后,还准备去打麻将的,因为心里害怕就没有去。之后想想不放心,又驾驶电动车再次经过事故现场,看到有公安车子和民警在事故现场,吓得赶紧回家了。肇事逃逸者表示,当时是骑摩托车男子酒后驾驶从后面撞到自己的,不是自己撞他的,就开车走了,难道这还有错?“不管是谁先撞,只要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双方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民警当即正告他。

  警方认定

  死亡者负主要责任 被撞者负次要责任

  警方介绍,死者黄某,42岁。出事后,警方从其体内抽取血液送检,结果为醉酒驾驶。警方最终认定:黄某饮酒后驾驶未进行安检且制动器不符合标准的摩托车行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主要责任;而胡某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三轮车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为次要责任。对其驾车逃逸的行为,警方将另行处理。现经警方多次调解,双方已达成协议,肇事者按规定赔偿了死者方,取得了谅解。

  但警方也就此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事故时胡某不应以对方醉驾先撞自己与己无关为理由,肇事逃逸。如果胡某在事故发生时报警,积极配合抢救伤者,也许能为伤者获得抢救的黄金时间,能挽回伤者的生命。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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