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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将达到94%以上

2017年03月07日 23: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3月7日电(记者 方堃 实习生 胡哲斐)3月7日,记者从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获悉,2016年,浙江省近86万残疾人享受各类惠残福利政策,占持证残疾人数的78.9%。2017年,该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力争达到94%以上。

  残疾人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34%。

  全面小康路上,如何保证让每一个残疾人都不“掉队”?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残疾人工作紧紧围绕“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目标,着力推进“十大小康·阳光助残行动”和“十大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不断改进残疾人生活状况。浙江省各级政府共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150亿元,位居全国各省第一。

  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92.6%,比“十一五”末提高20个百分点,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5528元和17573元,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59%和130%。此外,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得到全面消除。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浙江省实施残疾人单独施保扩面政策,率先在全国提出确立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的目标,率先建立残疾人四项福利补贴制度。据悉,2016年,该省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56元,比2015年增长12.64%。

  记者了解到,2017年,浙江省残疾人工作将聚焦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争取浙江省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庇护服务)达到2万人,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力争达到94%以上,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

  据悉,“十三五”期间,浙江全省残疾人工作将重点实施兜底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帮扶、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服务能力、基层基础、友好环境等10大提升计划,努力实现残疾人福利制度、康复托养服务、就业帮扶、无障碍环境建设、特殊教育“全覆盖”。(完)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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