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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风水师被活埋 责任人墓地经营搞贪腐获刑4年

2017年04月02日 14:4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三年前的清明前夕,一则香港风水师肇庆墓地看风水遇山泥倾泻不幸被活埋的消息,占据了不少媒体的版面,当时共7人被埋最终6人死亡。肇庆市检察院在查办该垮塌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中,发现时任高要市南岸街道党工委书记的翟瑞明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线索,后对其立案侦查。

  昨日,肇庆中院公布了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城乡工委主任翟瑞明案的一审判决。法院查明,翟瑞明在该墓地建设经营过程中玩忽职守,是垮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并从中受贿人民币26万元,但事故也存在多因一果的情形,依法可对翟瑞明犯玩忽职守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其判刑4年。

  6人墓地看风水时被掩埋

  2014年3月30日下午,深圳居民李某荣、李某雨一家和香港风水师郑某强、吴某琪等七人到长乐墓园后山区一处墓位进行“安山”仪式。因强降雨致使墓地挡土墙突然垮塌,造成李某雨、李某荣、李某雅、郑某强、吴某琪及墓园工作人员黄某坚、周某忠共7人被掩埋,其中郑某强、吴某琪、李某荣、李某雅、黄某坚、周某忠等6人死亡,李某雨受伤。

  经调查,事发位置长乐墓园后山区属违法建筑,墓园用地超出审批范围,无勘察设计,无资质施工,未合理设置排水孔,挡土墙回填土结构松散未经压实,降雨下渗对挡土墙形成侧向挤压,在强降雨诱发下导致挡土墙失稳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肇庆中院查明,翟瑞明在担任南岸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直接负责长乐墓园的经营管理,其没有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表现在:一是违反规定同意长乐墓园与私人合作挂靠经营,导致违规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没有按规定对长乐墓园的规划建设进行监督管理。三是没有依法制止长乐墓园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

  法院据此认定,翟瑞明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墓地建设中受贿26万元

  法院还查明,翟瑞明有受贿行为。

  经查明,2006年10月9日,经翟瑞明同意,长乐公益性墓园与高要市绿林休闲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由绿林休闲中心挂靠长乐墓园开发松陵墓区,墓穴销售收入的90%归绿林休闲中心,10%上交给南岸长乐墓园。为感谢翟瑞明等人的帮助,苏某南(另案处理)代表高要市绿林休闲中心将20万元好处费送到长乐墓园,交给在场的南岸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主任冼某龙、工作人员李某明和上清湾居民小组长何某芳。冼某龙、李某明、何某芳(均另案处理)收到该20万元现金后经请示翟瑞明进行了分配,其中翟瑞明分得12万元。

  此外,该休闲中心每年支付5万元给长乐墓园作为培训费用。2007年10月,苏某南与长乐墓园商定一次性支付30万元好处费,以后不再每年支付培训费给长乐墓园。之后,翟瑞明及冼某龙、李某明、何某芳对该30万元进行了分配,其中翟瑞明分得14万元。

  案发后,翟瑞明的家属在侦查阶段代其退出全部受贿赃款26万元。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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