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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官正式进驻公安机关 大要案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

2017年04月06日 1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4月6日电(记者 申冉 通讯员 李国田 )6日,记者从南京市检察机关获悉,该市鼓楼区检察院驻区公安分局案管中心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这是江苏全省首家驻公安机关案管中心检察室。

  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院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全面铺开。

  据南京检方介绍,依托该检察室,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将委派员额检察官进驻区公安分局案管中心。

  在工作中,进驻检察官将秉持“不干涉侦查人员依法办案”,“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和“严守保密纪律”三项原则,通过实地巡查,调取和查阅案卷材料及执法记录仪等方式,重点对刑事拘留转行政处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到期后的处理情况、侦查活动是否规范等进行监督,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在该区的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对警方的监督机制将主要放在以下四个方面:

  信息共享机制,在审查逮捕、两项监督、刑转行、不予立案等案件方面,实现信息双向共享;

  大要案会商机制:对于重大敏感案件,公安机关通过派驻检察室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协助公安机关把握案件定性,确定侦查方向,引导固定证据;

  日常培训机制:检察机关定期在疑难案件分析、常见案件证据规格标准、侦查常见违法问题等方面为公安机关各派出所及专业大队提供业务培训;

  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数据和绩效数据,提出意见建议,并就该季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进行分析研讨。

  检方表示,未来鼓楼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的沟通,根据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就监督原则的落实,监督内容、方式、流程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细化、调整。(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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