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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正式对外发布

2017年04月11日 14: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正式对外发布
    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伟 摄

  中新网贵阳4月11日电 (记者 张伟)中国首部设区市层面大数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正式对外发布,对贵阳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发挥规范、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

  记者11日从《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该《条例》将于2017年5月1日起实行。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表示,《条例》填补了贵阳大数据方面的法规空白,走在了中国前列。李忠说,条例出台后,贵阳将依托平台稳步开放,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编制好政府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开放目录,优先开放重点领域数据,保障数据安全等。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伟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伟 摄

  贵州是中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省会贵阳是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是大数据发展的主阵地。截至2016年底,贵阳市大数据及关联产业规模总量达到1300亿元人民币;数据中心服务器3.5万台,呼叫中心坐席达15万席,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会员达500家,交易金额达1.2亿元人民币,微软、谷歌等海内外知名企业落地贵阳。

  为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贵阳市在制度创新上先行先试,找准大数据立法突破口开展地方立法,率先开展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探索。

  《条例》中所称政府数据,是指贵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资源。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数据或者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政府数据开放是指行政机关面向公民、发任何其他组织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条例》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经费、目标考核纳入法制化管理,确保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可持续、有序顺利推进;明确共享开放职责;注重共享开放观念意识培养和应用能力水平提升;对政府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救济渠道多,确保政府数据实现充分、有序和有效的共享、开放;鼓励社会开发利用政府数据、参加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评估等。

  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少荣认为,贵阳市大数据发展通过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贵阳将最大限度实现政府数据共享和主动向社会开放,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应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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