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开庭 福建法院提供特殊诉讼服务
中新网福建4月28日电 (林孔亮 林缤 施云娟)记者28日从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庭审地点选在了闽侯县祥谦镇一户村居中。
据了解,2015年的一天,被告人程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闽侯县祥谦镇某村村道上行驶,刮碰到停在路旁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造成被告人程某某受伤、两车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
程某某因事故导致创伤性重型颅脑损伤、身上多出骨折,虽经治疗但行动不便,精神极易受刺激。
考虑到上述情况,闽侯县人民法院合议庭、检察院公诉人以及法律援助中心辩护人一起来到程某某家中,通过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开庭,以消除被告人的抵触情绪。被告人对其醉酒驾车如实供述,并表达了悔意。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考虑其严重受伤情况,法院对程某某酌情从轻处罚,并鼓励其积极面对治疗。
今年以来,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服务群众。据了解,该院为处理好涉老纠纷,专门开辟了老年人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行动有障碍、交通不便的老年人,实行了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口头起诉等特色诉讼服务。(完)
【编辑:姜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