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老赖拒不腾房持刀威胁阻碍执行
□ 本报记者 徐 鹏
□ 本报通讯员 段格林
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8.5万件,执结37.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694.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2.5%、16.2%和16.6%。今年一季度,受理执行案件12.6万件,执结3.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2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5%、1.2%和27.7%。
今天的通报会上,山东省高院还发布了依法惩处拒执罪典型案例。
在庄秀芳与刘侃、杨静财产权属纠纷一案中,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刘侃、杨静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本市观海二路59号11户房屋腾交给原告庄秀芳。该案历经市南区法院与青岛市中院两级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多次诉讼程序审理,最终由青岛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要求刘侃、杨静在指定期限内将本市观海二路一处房屋腾交给庄秀芳,但因判决作出后刘侃、杨静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庄秀芳向市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于2007年3月23日立案执行后,市南区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刘侃、杨静送达执行通知,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拒不交付房屋,随后市南区法院张贴强迁公告准备采取强迁措施。在强迁现场,被执行人杨静趁执行人员不备冲进执行现场手持利刃,以割腕相威胁,要求法院停止强迁工作。考虑到杨静人身安全,市南区法院暂时停止强迁工作。
鉴于案件长期未执结,市南区法院决定再次启动强迁程序。2016年1月21日凌晨,市南区法院在街道、公安等部门见证下,对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迁离执行行动。被执行人刘侃、杨静来到强迁现场,杨静爬上屋顶大肆辱骂法院执行人员,并使用碎瓦片割手腕威胁阻挠法院执行,刘侃则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到屋外木栈道点燃,阻碍法院执行人员接近房屋,严重危及周围居民和执行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随后,被执行人刘侃、杨静当场被法院执行人员约束控制,并分别被司法拘留15日。
2016年5月,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南区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市南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静、刘侃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和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刘侃、杨静的亲属已配合法院执行部门将涉案房屋腾交给申请执行人庄秀芳,履行了义务。
据了解,目前,山东78%的法院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加强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同时,应用执行信息流程管理系统,去年8月以来,全省法院均将新收执行案件录入系统,实现了全程留痕、全程监控。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7.3万个,限制77.9万人次高消费。
由于实践中打击拒执罪缺乏具体实施意见,近日,山东省高院会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制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