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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现奇葩证明 生育证要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

2017年05月16日 13:57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云南网讯 近日,部分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的留言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其中一位普洱市的网友就吐槽,生一孩办准生证时,就开过“我老婆是我老婆”的证明,为何现在二孩要出生了还需要这个证明。

  这位网友说,他与妻子户口不在一个县城,两年前他们生第一胎办准生证时,交过所有的材料给江城县勐烈镇政府,证明了“我老婆是我老婆”,如今第二胎快要出生,再去办生育证为什么还要再证明一次。他很纳闷,政府办事情不留档留底吗?电脑里查不到吗?

  对此,普洱市信访局在回复中表示,勐烈镇政府计生办受理该起《生育服务证》发放业务,程序是合法的,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合理的。4月7日,该网友到勐烈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咨询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事宜,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了工作流程和需提交的材料。若一方户口不在本辖区内,为掌握对方真实的婚育情况,需户口所在地开具婚育情况证明。

  针对网友提出的“电脑查不到吗?”的疑问,普洱市信访局回复称,因公民的婚姻及生、养育子女情况是一个动态过程,人口数据库信息还达不到能查询相关人员信息的要求,为能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夫妇婚育状况,避免发放《生育服务证》工作中出现差错,所以要求在办理一孩或二孩《生育服务证》时,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需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记者 宋金艳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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