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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持续发力整治“微腐败” 集中交办重点督办

2017年05月18日 13: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乔子轩)相当长一段时间,在重庆市彭水县桑柘镇太平村村民李某看来,办事时给村委会原主任田井康送钱送物是“必须的”,直到当地纪检机关近日揪出这只“苍蝇”,他心里才舒了一口气。

  “不送办不成事啊!虽然财物不多,但送了心里很不舒服。”李某告诉记者。

  据了解,田井康谎称符合民政优抚条件的李某新建房屋不符合无房危房重建维修补助政策,若想办成则需要一些资金疏通关系。李某信以为真,并送给田井康500元现金及一包香烟。最终,田井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财物。

  这是重庆市纪委通报的近期查处的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市委要求,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发力,严惩“微腐败”。今年前3个月,该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8件,处理党员干部307人。

  多轮次、滚动式集中交办督办“微腐败”问题线索,在重庆已成为工作常态。今年以来,为广泛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巡视巡察、媒体曝光、网络舆情等作用的同时,一场针对2013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执行民生政策措施、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情况的全面排查迅速铺开。很快,一批问题线索汇总而来。

  市纪委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逐件登记,建立台账,从中选出典型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分批向区(县)交办督办,要求限时办结,实行销号管理。

  “对于交办的问题线索并非一交了之,我们还组成督查组,按照不少于三成的比例对各地各部门整治‘微腐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督办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前3个月,市纪委已分2批对36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交办督办。

  参照市纪委做法,各区县确定一批群众信访反映多、经济体量大、党群干群关系矛盾突出的重点乡镇,交办督办一批问题线索。

  “这也是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避免问题发生,关键在压实责任。

  不担责,就问责!酉阳县可大乡吴家村党支部书记未按规定及时发放贫困户慰问金这一问题,不仅问责了当事人,还问责了时任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

  不止酉阳,今年以来,巫溪县在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已按规定追究了3人的责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基层党组织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下大力气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从正风反腐中不断增加获得感。”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严肃查处的同时,该市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章立制,把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从近年来的执纪审查发现,村(社)干部在本辖区内承包工程项目谋私的现象屡禁不止。”綦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研,部分村(社)干部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淡薄以及权力运行不规范等是主要原因,只有对村(社)干部权力予以规范,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违纪问题发生。

  该区还在隆盛镇试点实行村居干部及其近亲属参与工程承包“六禁止、六不准”制度,禁止其参与本镇范围内以镇政府、村(社)及村民小组集体名义发包的工程。制度实施以来,村(社)干部主动退出项目建设2人、主动辞职1人、责令辞职1人。“今年我们将把这项制度在全区推广,让那些有‘想法’的村(社)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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